【2020】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
一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?
2018年1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》。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三年。
二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?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,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,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,事关进行伟大斗争、建设伟大工程、推进伟大事业、实现伟大梦想(三个“事关”)。
三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?
2018年:严态势,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。
2019年:攻案件,提升群众满意度。
2020年:建机制,取得压倒性胜利。
四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五项工作措施?
摸线索,打犯罪,挖“保护伞”,治源头,强组织。
五、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?
“打黑”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,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。“扫黑”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、巩固执政基础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、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,在更大范围内,更全面、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,不但要打击犯罪,还要打击违法行为。“扫黑”更加重视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、齐抓共管。
六、什么是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?
“保护伞”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,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。
七、什么是“恶势力”组织?
《刑法》这样解释:经常纠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。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,纠集者相对固定,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、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故意毁坏财物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,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、组织卖淫、强迫卖淫、贩卖毒品、运输毒品、制造毒品、抢劫、抢夺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交通秩序以及聚众“打砸抢”等。
八、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?
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:
1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,人数较多,有明确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骨干成员基本固定;2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,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,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;3、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;4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,称霸一方,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,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九、扫黑除恶12类打击重点有哪些?
1、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。
2、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。
3、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4、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、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。
5、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。
6、在商贸集市、蔬菜交易市场、劳务市场、车站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“市霸”、“菜霸”“行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7、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。
8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。
9、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、“讨账队”和“职业医闹”的黑恶势力。
10、采取过激方式,缠访闹访、串联上访、非正常上访、寻衅滋事、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通过不实举报诬告陷害、要挟报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的违法信访人员。利用信息、网络,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或者造谣传谣、煽动滋事的黑恶势力。
11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
12、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。
十、寿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“百日会战”是什么?
2018年10月20日,寿光市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誓师大会,决定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集中攻坚、破案会战,即“百日会战”,要求政法机关、各部门单位以对人民群众、对寿光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,以一往无前、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,对黑恶势力“零容忍”,并发起了凌厉攻势,彰显了寿光市委市政府坚决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打下去、消灭掉的坚强决心。
十一、寿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“百日会战”取得了哪些战果?
通过“百日会战”,全市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、涉恶犯罪团伙50个,打击涉恶犯罪分子、霸痞分子301人;查处涉黑涉恶腐败、“保护伞”问题9起25人。
十二、寿光市扫黑除恶举报电话?
市扫黑办:5221002;市纪委监委:5221194;市公安局:5197707(工作日)5200001(夜间及节假日)